引言
船舶配置救生艇是SOLAS公約的強制要求,目的是為了船員的救生(自救和救助)。航運業(yè)是高風險行業(yè),惡劣的氣象海況,貨物及積載不當,船體老齡及失修失養(yǎng),違規(guī)操作、發(fā)生事故等原因都可能造成船舶損壞而棄船自救或進行救助。因而救生艇的良好工況和船員熟練的施放操作對于救生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墒?,有的船舶要么救生艇狀況不良要么船員施放操作不熟練或者無記錄表明船員已經按照規(guī)則進行了檢查與操作演練,從而導致港口國檢查中被開列滯留性的缺陷。最近,某輪在西班牙CADIZ港,PSC檢查官員要求船員施放救生艇結果因"船員不熟悉放艇操作程序,不能按規(guī)范的方法進行救生艇脫鉤",導致該輪被滯留。
那么,船員該如何做才能使救生艇適工,操作正確、熟練呢?讓我們認真研究公約是如何規(guī)定的。
1公約規(guī)定了對救生艇檢驗、維護檢查及操練的要求
作為《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4年SOLAS公約)的重要篇章——第Ⅲ章救生設備及裝置,對于救生設備、船員的維護、檢查、操練演習都有明確要求。近年來,公約經歷了多次修改,對于救生艇及釋放裝置的要求,始終是公約修改及關注的重要內容。對于救生設備,特別是救生艇的檢驗、日常維護與檢查和施放操練的要求是越來越嚴格,操作越來越明確、詳細和具體。
現(xiàn)以救生艇施放和棄船/救生演習為例,看看公約有關要求的演變。
1.12004年7月1日生效的有關修正案要求
§19條應急培訓與演習
2.1每位被指派為具有應急職責的船員,應在開航前熟悉這些職責。(已經上船的船員應該熟悉各自在棄船/救生時的任務或職責。平時的演練中要求規(guī)范到位,一旦需要時能夠正確、快速的釋放、操縱使用)。
3.1演習應盡可能按實際緊急情況進行。(演習應該盡量逼真、有效果不要走過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如船員的任務與應變部署表上是否有不一致、不合理的情況等)。
3.3.1每次棄船演習應包括:……,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落準備工作后,至少降下1艘救生艇。(每次演習對降下救生艇的要求:揚至舷外,但可不必下水)。
3.3.3……,每艘救生艇應在棄船演習中每3個月至少有一次來載被指派的操艇船員降落下水,并在水上進行操縱。(強調每艘救生艇每3個月有一次降落下水進行操練的要求)。
§20條使用準備狀態(tài)、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2使用準備狀態(tài)
在船舶離港前及整個航行時間內,所有救生設備應處于工作狀態(tài),并立即可用。(離港前可以理解為船舶開航前的所有必要工作都已準備就緒。另外這里還強調了處于工作狀態(tài)并立即可用,即所有救生設備包括救生艇(統(tǒng))、救助艇及降落設備隨時可用,艇(後)隨時可以施放入水)。
3維護保養(yǎng)
應備有符合第36條要求的救生設備船上維護保養(yǎng)須知,并應相應地進行維護保養(yǎng)。(第36條主要內容有包括維護保養(yǎng)計劃、保養(yǎng)與修理須知在內的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并且應有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記錄簿)。
6每周檢查
每周應進行下列試驗和檢查:
1所有救生艇筑、救助艇及降落設備應進行目視檢查,以確保其立即可用。(請注意,這里僅僅是目視檢查,檢查的具體部位和要求沒有講,船員憑自身的判斷要檢查那些部位,以確保立即可用)。
7每月檢查
……每月檢查救生設備,包括救生艇屬具,以確保其完整無缺并處于良好狀態(tài)。檢查報告應載入航海日志。(檢查救生設備,對救生艇檢查包括其屬具及其艇內相關設備/設施確保完好,強調了記錄要求)。
1.2 2006年7月1日生效的有關修正案要求
§20條使用準備狀態(tài)、維護保養(yǎng)與檢查
3維護保養(yǎng)
增加了3.1條款內容——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試驗和檢查按照本組織制定的指南進行,并應充分注意確保這類設備的可靠性。(原有條款改為3.2,3.3條款。該指南和"維護和檢修的特殊程序",IMO已予以公布,在我國主管機關網(wǎng)站能夠下載)。
6每周檢查
每周應進行下列試驗和檢查,也并記入航海日志。(增加了記錄的要求。)
1所有救生艇筑、救助艇及降落設備應進行目視檢查,以確保其立即可用。檢查應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鈞、吊鉤與救生艇的連接以及適當和完全復位的承載釋放裝置的狀況。(對目視檢查增加了具體要求)。
3只要天氣和海況允許,貨船上除了自由式救生艇以外的救生艇應在不載人的情況下從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動,以證實降落設備可正常操作。(強調每周對救生艇作"必要的移動"目的是證實降落設備的良好狀態(tài))。
7每月檢查
將原有條文編號為7.2,新增7.1條目——只要天氣和海況允許,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的所有救生艇應在不載人的情況下移離其存放位置。(增加了對救生艇每月"移離其存放位置"的要求)。
從2004年7月1日生效的修正案到2006年7月1日生效的修正案,僅兩年期間,IMO下決心對SOLAS公約有關條款的修正。她告訴我們:一,船上的救生艇筏應該隨時都能夠放得下;二船員應該熟知對救生艇役的日常維護檢查、操縱試驗的要求,并會正確施放。船員只要認真執(zhí)行公約的這些要求艇筏及降落設備等是可以處于完好狀態(tài)并立即可用的;船員只要認真按照公約要求,定期對這些設備進行檢查、試驗及演練,放艇入水并進行水上操練是可以順利做到的。
為了確保船員履約,IMO倡導港口國檢查,各港口當局積極響應,對到港船舶實施履約的安全檢查。
2港口國的檢查及常見的缺陷
港口國檢查是檢驗船員執(zhí)行公約和SMS的一面鏡子。船舶在日常營運中對于救生艇這樣船上的重要設備,港口國檢查官員上船檢查是首選項目。據(jù)統(tǒng)計,約有70%的港口國檢查者在會對救生艇及其承載釋放裝置進行檢查,如果有明顯的證據(jù)表明救生艇工況不良,檢查官員會進一步要求船員進行救生艇施放或操練演習。在PSC/FSC檢查中,時常會看到如下缺陷:
•救生艇掛鉤與艇連接處銹蝕嚴重;
•吊鉤板銹蝕超限,要求立即修復;.艇釋放裝置電器限制開關失效;.艇下水后不能正常脫鉤;
•艇轉向裝置不能轉動;
•艇機不能起動;
•艇機冷卻水管漏;
•船員不熟悉放艇操作程序,等等。
近年來,我國海事主管機關對船舶SMC審核中還經常檢查船舶《航海日志》上每周救生艇移位的記錄和棄船應急、演習記錄,核驗船員床頭卡與應變部署表是否一致和舉行棄船演習等??梢姡瑹o論是港口國檢查,還是主管機關對船舶SMC的審核既重視救生設備是否良好、隨時可用也重視船員對設備的養(yǎng)護、檢查試驗和操練的規(guī)范性。
實施《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guī)則》10年來,各船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已有明顯進步。但是,上述那些缺陷為什么還會出現(xiàn)呢?對此我們要對船員兄弟真誠坦言:救生艇是救助船員的,在危急情況中,有了它能夠拯救自己的生命;當不得不棄離大船時,保全所有船員的生命成了船長此時的任務。既然為了保命,平時多付出點辛勞有什么不可以呢?
3船員應重視日常對救生設備的檢查、維護和操練
SOLAS公約對船舶救生艇的檢查養(yǎng)護、釋放操作與演練要求應該說是具體的、明確的和詳細的。為了確保船員有章可依,也為了公司的SMS文件滿足國內外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船公司都把SOLAS公約上述要求,使用自己的語言寫入SMS文件中,如《船舶棄船演習規(guī)定》,《關鍵設備及技術系統(tǒng)定期檢查和試驗規(guī)定》,《船舶及設備維護程序》等。為了保證像救生設備等此類船上關鍵性設備在港口國檢查中不會發(fā)生缺陷,公司SMS文件《船舶離、抵港前檢查實施規(guī)定》還專門強調了救生設備、消防設備、防污染設備、應急設備等主管船員自查的要求。此外公司還制定了《船舶設備分工明細表》,保證所有設備的日常檢查養(yǎng)護都有對應的船員負責,主管船員都明白自己負責的設備及檢查養(yǎng)護的周期和工作要點。如:
救生艇檢查責任人是三副養(yǎng)護責任人是水手長,養(yǎng)護內容是:檢查、整理、清潔;
艇內屬具、淡水箱檢查責任人是三副,檢查內容是屬具完整齊全,適時調換淡水等;
艇機及推進、操縱系統(tǒng)檢查責任人是三管輪,內容是艇機能夠按規(guī)范要求啟動正倒車操作運行正常,舵轉向靈活,燃油存量符合規(guī)范要求;
艇架、起艇屬具檢查責任人是大副,養(yǎng)護責任人是水手長,養(yǎng)護內容是:檢查、清潔、除銹、加油、油漆、鋼絲調頭、換新;
艇施放裝置包括吊艇索,滑車,吊艇鉤檢查責任人是三副,養(yǎng)護責任人是水手長,養(yǎng)護內容是:檢查剎車、軸承加油、清潔、除銹、油漆;三管輪負責減速機械、剎車帶的修理;電機員(輪機員)負責電動機、限位保護裝置及電源系統(tǒng)的修理;等等。
船員要認真按照公司SMS文件執(zhí)行,盡職盡責,發(fā)現(xiàn)設備上問題自己解決不了,需要公司提供岸基支持的,通過船長如實報告并提供(設備不符合)可能的原因,以得到公司的支持。
4結束語
在航運的實踐中不乏許多施放救生艇救生成功的例子。2006年10月某大型集裝箱船舶在東海水域與某貨輪發(fā)生碰撞,貨輪進水沉沒,船員落水,集裝箱船長下令放艇救生結果10名船員獲救。
救生艇對于船員來說要像戰(zhàn)士對待手中的武器一樣保養(yǎng)好。船員養(yǎng)護救生設備是為了救生;提高釋放操作正確、熟練程度是為了確保救生的成功。
作者:劉培毅 顏振堯 來源:航海技術